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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22:27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15923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8日发布消息最近几天,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的通知》2021年起,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5元,达到84元,高于国家标准5元根据消息显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服务对象为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

目前,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31项,青海省新增地方病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等3项,达到34类。

针对青海省地广人稀,卫生服务成本高,群众健康需求多样的实际,青海始终坚持安排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项目资金原则,全力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的健康管理服务。

据统计,中央和青海省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从2009年的8300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5.7亿元,总额达到35.5亿元通过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提高到87.3%,29.31万名高血压患者,7.06万名糖尿病患者享受健康管理服务,400万人次享受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4.7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9.08,婴儿死亡率降至7.01

青海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提标是青海省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编: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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