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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工作3月1日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03-01 14:39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2767   

日前,廊坊将对全市2021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救助,本次救助范围主要是2021年度参保职工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

救助对象为经民政部门批准在2021参保年度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一方失业并在2021参保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在2021参保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者。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根据消息显示,本次救助比例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同时向困难人群侧重根据个人负担金额不同,救助比例为15%—90%,失业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享受低保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最高100%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上不封顶

(责编:白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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