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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个人首套房首付比例两成,年内买新房最高可补贴1万元

发布时间:2023-02-02 15:15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1840   

在加强金融支持确保市场稳定方面,《办法》提到,将实行新发放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房贷利率,个人首套房首付比例执行20%,鼓励银行逐步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同时,落实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夫妻和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的政策,优化首套房贷款条件,提高服务效率支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

鼓励项目个人住房贷款主融资商业银行或由其牵头的银团为国家专项贷款台账支持的项目提供新的配套融资,并按合格借款人管理借款人。

此外,降低商业贷款的保证金商业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存款原则上不高于3%,并积极争取逐步取消上级银行的存款,已缴纳的保证金,按实际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退还

在科学政策调控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办法》提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洛阳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在罗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罗缴纳社保,首次购买市区唯一家庭住房的,可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住房补贴按照《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本人已享受住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五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再次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集中购买商品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探索试行政府平台公司和用人单位回购难以开发的企业存量商品房,作为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群众安置房使用

对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区,合理增加居住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对周期长,去库存任务重的地区,房地产市场要去库存,减少居住用地供应。

通过回购,重建,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住房,用于人才公寓或保障性租赁房,同时推进租购同权,加快发展长租市场同时,在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着力满足城镇无房家庭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在加强服务保障,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办法》提到,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分批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当年足额缴纳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综合评级降级,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竞买保证金确定为20%允许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在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前提下,可在一年内支付剩余价款

此外,全面推行交付即证,推行房屋交易网上签约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模式,运用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化。

《办法》提到,在积极推进存量房带抵押转让,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结清房地产抵押贷款,实现抵押房屋带抵押转让,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积极推广以保函替代监管资金的方式,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支持商业银行等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开展以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的业务,明确工作流程和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一致,释放房地产企业流动性。

2022年12月1日前开工的项目,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的,延期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责编:肖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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